根据污水处理站实际状况,就污水处理站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洽谈补充公告如下: 1、质量标准:必须按照现有工艺,使处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并能通过第三方检测或环保部门的检测,保证污水检测合格。 如检测不合格,中标方需按要求整改至合格为止,同时承担因整改所造成的所有费用(含第三方检测费)。 2、施工安全:必须确保施工安全,任何因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3、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原件的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承担过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污水处理合同原件)。 4、付款方式:本项目不预付工程款,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通过环保部门认定的第三方机构检测,污水各项检测指标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全部结清。 盐城市中医院总务科 2019年2月27日 (责任编辑:盐城市中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