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盐城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值守托管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中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营值守托管项目。 2、采购最高限价:1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3、采购内容:污水处理站运营值守、设备维修保养,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为污水处理站配备合格的操作人员,保证污水处理站设备等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符合规范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需求。 4、服 务 期:1年。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按招标人的委托服务事项和服务考核细则(考核标准)进行服务,并承诺服务质量达到优质服务的标准。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污水处理运行托管服务项目。 6.3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责任事故、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4 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五、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21年11月23日18时前,将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和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54447397@qq.com,并电话联系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档(联系人:张海青,电话:13705101909)。 七、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中医院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1516198839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蔡海云 联系电话:18005108380 (责任编辑:盐城市中医院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