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室申请,经院长办公会批准,现就我院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回收处置事项公告如下,望具备资质的相关企业参与竞争。 一、项目说明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服务年限2年,护理部) 基本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3号)精神,切实做好江苏医疗卫生机构的输液瓶(袋)的回收处置利用管理工作。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集中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一体化企业处置,确保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利用规范管理。 竞价方式:参与竞价的回收单位现场提交报价确认单,由我院工作人员现场公布报价,报价最高者中标。 二、参与竞标要求 1.企业资质:企业符合江苏省《省商务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第一批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苏商流通函〔2021〕277号)文件要求。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单位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专业技术团队人员名录(学历、专业、从业情况)、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3.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相关资质文件(资质文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体系认证、企业通过产销监管链T/CRRA0301-2017B标准、排污许可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该企业主要用户清单,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三级以上医院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份或者二级以上医院合同10份。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6.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以上材料均需装订成册形成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材料为评审重要依据,请认真准备! 三、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2024年3月2日——2024年3月5日,参与竞标单位须在3月5日12时前完成现场报名工作,不接受网络及电话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护理部(行政楼七楼) 联系电话:0515-88166323(可咨询,但不接受报名) 联系人:李老师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3月5日下午3时 谈判地点:盐城市中医院门诊楼六楼东会议室 盐城市中医院护理部 2024年3月2日 (责任编辑:盐城市中医院办公室) |